本报讯(记者韩云鹏)22日,南直幼儿园一名5岁儿童被老师踢伤。而正是这位老师在今年3月,将6岁的曹蕊打耳光致伤,家长向本报反映了情况。当时该园园长称,已对打孩子老师作出“下岗”的严肃处理。
当时据曹蕊的家长讲,他到南直幼儿园看孩子时,发现女儿面颊红肿、脸上有明显的手指印和划痕。在追问下,女儿才说因午睡时讲话,被李秋霞老师打了好几个耳光。经市儿童医院检查,结论是“头外伤”,诊断书背面还有李秋霞的亲笔签名,孩子至今还时常头痛。事后,幼儿园对李秋霞作出了“下岗的严肃处理”,让她去当“清扫员”。但3月6日记者随同律师来到幼儿园调查时,却发现“清扫员”李秋霞正在教室里给孩子们上课。
时隔两个半月,5月22日,该幼儿园5岁的崔博文在练习排队走步时,因走得不齐,被已“下岗”的李老师踢了一脚。经哈医大一院诊断,怀疑为骨膜受损。这次,该幼儿园李园长再次对记者说:“这次李老师一定得下岗!”但据崔博文的家长说,直到25日,这位“李老师”仍在幼儿园继续给孩子们上课。对此,李园长28日又解释说,这是因为正在举行运动会,缺少老师,所以让李先顶替几天。
目前,该幼儿园其他孩子的家长对此也都表示了担心。省闻名律师事务所杨宏钰律师认为,南岗幼儿园老师体罚幼儿并致伤的行为违反了我国的《妇女儿童保护法》。受害儿童家长可以到法院起诉肇事者,以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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