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五月三十一日电(张译友官晋东纳家骅)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和昭通地区,今天分别召开打击拐卖
妇女儿童犯罪宣判大会,对四起特大拐卖妇女儿童案进行公开宣判。会后,依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四
起特大案件的六名主犯分别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这六名被处决的主犯中,云南省富宁县农民李会英、段玉芬、广西农民段森英,伙同其他六十六名被告人,于一九
九0年至二000年七月期间,实施收买、接送、中转、贩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将六十一名儿童和两名妇女从云南拐卖至河南
、广东、广西、福建等地。被拐卖的儿童中,有两人病死他乡,另有许多儿童至今下落不明。
云南省鲁甸县农民戚祥周,伙同其他十三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于一九九九年一月至十月期间,结伙或单独将二十
七名儿童、一名妇女从云南拐卖到福建、河北等地,在拐卖过程中致二名儿童死亡。
鲁甸县农民祖万亮和富宁县农民吴开良也都伙同他人,犯有拐卖妇女儿童罪或拐卖儿童罪,且罪行严重,情节恶劣。
上述案件分别经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昭通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分别判处六名被
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罪犯亦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及财产刑。
据悉,云南全省法院近年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审结了一大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去年,全
省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九百二十三件,判处罪犯一千五百二十三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一千一百三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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