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收到一封读者来信,在信中,这位叫美玲的读者怀着万分痛苦的心情,在倾述了对离散了30年、如今已长眠地下的母亲怀念之情时,也向为人父母者发出呐喊:离婚、再婚是夫妻间的事儿,但任何人没有剥夺孩子权益的权利!
记者同志:
我今年38岁,30年前父母离异,8岁的我从此与父亲相伴,母亲、哥哥、姐姐离我远去。12岁那年,哥哥、姐姐到家看我,我拉着他们的手一再恳求父亲让我去看母亲。“不许去!要去我打断你的腿。”父亲一声断喝吓得我直哆嗦,为此我哭了一整天。此后,我听说母亲再婚的丈夫也反对我去看母亲,渴望与母亲见面常使我在梦中惊醒。
此后,我曾悄悄去看母亲,然而父亲一知道我就要挨打,而母亲的后夫也为此耿耿于怀,家里搞得鸡犬不宁。我只好把对母亲的依恋埋藏在心里。大约在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单位门口见到了母亲,她显得憔悴苍老,她嗫嚅着告诉我说在等车,然而泪水顺着她的脸颊留下。此后,由于各种原因再未能去看她。
十年前的一天,我刚回到家,丈夫说我的姐姐来过了,她说母亲去世了。我顿时呆住了,此时此刻无限的懊悔与痛苦涌上心头:“妈妈,你能原谅我吗?我还要问,是谁剥夺了我见亲生母亲的权利?是谁让我有了这永远的痛苦?”读者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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