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昨天下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情况汇报会上获悉:我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目前还没有法律约束机制,存在着对无故不完成义务植树的单位和适龄公民,缺乏约束力,特别是对农村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难于落实。因此制定《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或修改《广东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细则》迫在眉睫。省人大常委会将于6月4日起对我省各地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关于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及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据介绍,20年来,全省累计出动4·69亿人次,义务植树18·59亿株,人均义务植树4株。全省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 全国荒山造林绿化第一省”光荣称号;生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基本建成西江、东江、北江、韩江和漠阳江五条主要母亲河的防护林体系;城乡绿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00年底统计,全省54个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2·61%,绿地率达30%,分别比1980年提高了10·91%和11·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11平方米,比1980年增加了4·51平方米。道路绿化上了新台阶,国道绿化率91%;省道绿化率92%。
另据了解,我省义务植树运动发展不平衡,就2000年统计,尽责率全省平均数81·6%,最高的市达95·5%,最低的市只有58%,建卡率全省平均达96%,最低的市只有25%。(杨冰、任宣)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