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5月31日电】(记者王海荣) 尽管已经提前向东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了起诉材料,但东莞新科电子厂和东莞新科磁电制品厂的182名保安仍然因“材料不全”而没能起诉成功。相反是原本处于“被告”位置的两个厂抢先立案,保安们也被推上了被告席。
5月29日上午9点多,10名保安代表与代理律师宦均按计划前往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被工作人员告知,所携带的申诉材料不全,缺少当事人领取东莞市劳动仲裁委作出的裁决书的回执复印件。据宦均介绍,回执的作用在于为法院提供当事人的起诉行为是否超过15天期限的书面证明。但该裁决书的发布日期为5月17日,换言之,即使到月底,也不可能超过起诉期,因此,该回执证明的意义并不大。
上午10点半左右,东莞新科电子厂和东莞新科磁电制品厂的法律代理人和公司代表赶到法院要求立案,也被告之“材料不全”。原因是缺少回执复印件和投资方工商登记证明,他们随即派人去落实相关材料。
当保安们正在担心对方抢先立案有何不利影响的时候,立案庭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保安们及其法律代理人,在一宗诉讼的立案过程中,“被告”与“原告”的权责都一样,没必要争来争去。他还承诺法院不会让这个案子的原告撤诉,即使真正发生了那样的事情,法院也会受理你们的重新立案,为保安们提供足够的上诉时间。
当日下午,东莞新科电子厂和东莞新科磁电制品厂的法律代理人将材料准备充分后,遂正式向东莞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表示不服东莞市劳动仲裁委的裁决,要求立案,保安们成为被告。
5月30日,几名保安代表再次到东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证实该案件已正式立案。对此戏剧性的变化,保安们的法律代理人宦均说:“若法院立案庭决定立案,会在7日之内将有关起诉材料送交民庭,民庭收到立案材料后,会在7日内把对方的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我。尽管目前事情还没有进展到这一步,但我已经与我的当事人商量妥当,一旦收到起诉状副本,我们将于第一时间提出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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