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9日下午,家住遵义县新土茶山附近的少妇杨琴,被丈夫的哥哥穆明、弟弟穆林罚跪,捆绑在院坝边的木桩上示众长达半个多小时。罪名是杨琴与同村的张二“乱来”。饱受羞辱的杨琴于5月14日上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经调查,5月24日遵义县公安局治安拘留穆明、穆林二人。5月31日,记者对这起家庭成员之间非法侵犯人身权利事件进行调查采访。
兄弟俩:要惩罚教育她
穆林、穆明兄弟在接受遵义县公安局民警调查时称:杨琴与其他男子乱来败坏了家风,他们惩罚她是为了教育她,避免她再做对不起丈夫的事,丢人现眼。
穆林称,5月9日一早,三嫂杨琴到新土茶山摘茶叶,同村的男青年张二也去了茶山。过了不久,他在茶山旁的项家林看到二人乱来。他打了三嫂杨琴几拳,并把她押回家。大哥穆明问杨琴,她承认与张二有不正当关系,穆明就叫杨琴跪下,叫穆林找来绳子,将杨琴捆在屋前的木桩上。当地村民听见杨琴的叫声围扰观看,穆林才将杨琴移至屋内,至下午5时许才为其松绑。
杨琴:我被冤枉了
杨琴对民警说,她的丈夫去年外出打工不在家中,5月9日她到新土茶山采茶,下午4时许回家途中在项家林碰见弟弟穆林,因不愿屈从于穆林的淫威,遭到其殴打,回家后把她打跪后强迫她承认与张二有男女关系,因她不承认,便被他们兄弟俩捆了起来拴在屋前的木桩上近半个小时。
事后,她无处申诉,第二天便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要求政法机关保护她的人身权利,追究穆明、穆林二人的法律责任。
公安民警:兄弟俩的行为违法
当地派出所接到杨琴报案后,对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调查。办案民警认为,穆明、穆林二人无权侵犯杨琴的人身权利,他们将杨琴罚跪、捆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月24日,派出所报请遵义县公安局对穆明、穆林治安拘留处罚。该局法制科民警告诉记者,该案将依法裁决。 (黄仁君)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