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张战华)一在银行工作的骗子,利用客户随意丢弃的“自动柜员机客户通知书”上记载的资料,伪造了对方的身份证,骗取巨额钱财。和平区法院日前审结了这起智能诈骗案,一审认定被告人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万元。
沈某今年30岁,大专文化,是我市一家银行的信贷员,对银行自动柜员机取款程序非常明白。2000年6月,一顾客用借记卡支取存款后,随意将“持卡人回单”扔掉。在一旁的沈某有意拾取该回单,回单上载有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存款余额等内容。后来他伪造了客户的身份证,又通过招聘广告,雇用一大学生以该用户的名义开立活期存折,并办理了存折与借记卡系同一用户的确认手续。当年6月8日,沈某通知银行将该用户的6万余元划到同名存折,后冒领了此款。同年6月中旬,沈某又如法炮制,作案3起骗取人民币1300元。就在沈某暗暗庆幸自己作案手段高明再次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今年3月,检察机关向和平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沈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提出,之所以造成被告人行为得逞,与银行方面的管理存在漏洞不无关系,希望对沈某从轻处罚。法庭考虑沈某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系初犯,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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