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名忠 通讯员刘智辉 谢启华)操皮肉生意的17岁少女刘某为圆自己的发财梦,竟伙同其他人强迫与她有嫖宿关系的龚某拍裸体合影,并以裸照相要挟,向龚某索要15万元。但东窗事发,她钱没拿到,却面临罗湖检察院敲诈勒索罪的指控。刘某化名罗丹丹,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从老家湖南来深圳后就操起了皮肉生意。接客多了,就开始对客人按“有钱”、“没钱”进行分类,并有意识地与有钱的“客人”多接触。某公司驻深办的主任龚某就是她选中的这样一个“客人”,两人随后建立了比较长期的嫖宿关系,龚某每次事毕都给她300元至500元,这使刘某很不满足。她想,怎样才能使这只大“大鱼”多“放点血”?经与几个“朋友”商量后,他们想出了一个计策。第二天,刘某打电话给龚某说:“自己染上了‘性病’,而传染者就是你,你要出钱帮我治病,请你到我家里来商量商量。”龚某自然是躲之惟恐不及,电话约了几次,也不赴约。
于是,刘某几个人又想出了一个招,诱他来拍裸照,再敲他15万元。2001年4月8日中午,刘某再次打电话给龚某,约他来住处最后“温存”一次。龚某便依约来到刘的住处田心大厦10楼某室,刘某再次向龚某提出,自己患病,需由龚某赔钱的要求,遭拒绝后,躲在门外的同伙廖某、刘某(男)冲了进来,将意欲离开的龚某推坐在床上,从厨房拿出两把菜刀,然后威胁龚某脱衣服,并假装叫刘某(女)也脱衣服。廖某与刘某(男)遂用相机拍下龚与刘在床上的裸体照。之后,3人威胁龚某拿30万赎回底片,否则登报,将龚某搞得身败名裂。经龚某反复求情,声言没那么多钱后,刘某(女)要求他在5天内付15万元,并强迫龚某写下欠条。
4月10日,刘某等3人来到田心村86号402房,由另一位新加入的同伙在村口放风,等着龚某送钱,当晚10时,接龚某报案的公安人员如神兵天降,将刘某(女)和放风的同伙抓获,刘某(男)和廖某则逃走。此案经公安部门侦查完结后,罗湖检察院将于近日以敲诈勒索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顶级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