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关山)近日,邯郸市峰峰矿区春光中学高三学生田某的家长向峰峰矿区法院起诉,要求春光中学对从其教室房顶落下的水泥沙浆板击中田某头部,从而所造成的伤害予以赔偿。
3月12日晚9时左右,春光中学高三学生田某正在教室里紧张地进行高考前的冲刺学习,突然一块重约20公斤的水泥沙浆板从3米多高的教室顶部掉了下来,正砸中田某的头部,田某顿时鲜血直流,失去了知觉。
事故发生后,田某被送到了峰峰矿务局总医院,经医生检查,发现田某头部被砸裂一长达4厘米的伤口,缝了7针才缝合。此后,田某出现了头痛、头晕、恶心、视力下降、左上肢麻木等症状,在家治疗一段时间后未见好转。田某的家长带着他到北京的一家医院去检查,医院对其病情做出了“头部外伤后神经性反应”的诊断,并要求对田某继续观察治疗。据田某的家长说,田某以前是个活泼好动的孩子。自从受伤后,精神一直比较忧郁,不爱说话,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学更是不能上,看来今年的大学是考不成了。
为此,田某的家长要求学校:一是承担田某现在及今后因此而产生的治疗费用;二是由于田某因受伤,不能继续参加学习,要求学校对其高考给予适当的分数照顾或保送其上大学,抑或将田某招到学校工作。
对于田某家长的要求,春光中学的副校长董利认为:现在学校已没有照顾学生高考分数及保送上大学的政策,也没有为田某安排工作的权力,安排工作要经学校上级的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对于田某家长的这一要求,学校无能为力。对于田某今后的治疗费用,因不好预测,所以学校愿一次性给予解决。
据了解,日前,田的家长将赔偿数额谈到20万元,但学校坚持要田某家长拿出这20万元赔偿的法律依据,导致协商破裂。于是,田某的家长将春光中学告上法庭。
据悉,春光中学是于1999年3月动工兴建,2000年8月8日主要建筑物完工,学校总建筑面积达3.6万平方米。学校当年就招新生入学,目前在校生达3000人。现在学校的工程还未全部完工,并且到目前为止,所有工程均未通过有关部门的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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