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小钧宝的眼睛是否换了眼角膜就能重见光明?如果是这样,我愿意把自己的眼角膜献给小钧宝。”昨日下午,本报热线接到诸暨69岁的陈望才老人欲为小钧宝献眼角膜的电话。陈先生在电话中说,虽然他年纪大、身体也不好,但眼角膜还是好的,希望能与他联系。
诸暨小钧宝被打案又有了新的进展。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小钧宝家里这两年为他治眼睛花了不少医药费,连日常生活也极困难时,决定免费为被害人代理诉讼。小钧宝母亲袁美琴听到这个好消息时,激动得一遍又一遍重复着两个字“谢谢”。
一边是几家医院所作的重伤鉴定,一边是有关单位所作的轻微伤鉴定,还有小钧宝眼睛失明的事实,到底应该相信哪一方?面对未开庭就被退回来的案子,袁美琴向六和律师事务所作了详细咨询。
据姚建彪律师介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浙江省《医学司法鉴定工作程序》规定,浙医二院被指定为绍兴等地区的重新鉴定医院。浙医二院对小钧宝的鉴定本身具有法律效力。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将于近日就该案向诸暨市有关方面进行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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