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局长:
我原是深圳市某国有企业的一名男职工,今年2月底企业破产后一直失业在家,2月底企业破产时我差3个月就满55周岁,现在我已年满55周岁了,一直以来都按规定缴交了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共有30年。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提前退休吗?
失业人员林正杰林先生:
今年1月,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和改制中富余员工安置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1.破产市属国有企业的本市户籍员工,至企业破产之日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经社保机构批准可提前退休;2.关闭市属国有企业的本市户籍员工,确实难以安置工作且符合第1条规定条件的,经批准可参照破产市属国有企业的办法,实行提前退休;3.本市的区属国有企业破产、关闭时可参照执行。
必须特别注意的是:1.按《暂行办法》提前退休的规定只适用本市户籍员工;2.《暂行办法》有关提前退休的规定只在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关闭的当月适用,即破产关闭当月到龄的方可提前退休,破产关闭的下个月以后才到龄的不能提前退休。因此,很抱歉,林先生您不能办理提前退休。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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