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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法院不准丈夫离婚 这回妻子不容丈夫“花心”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07日15:16 激动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兆平)川西名小吃“查渣面”家庭纠纷再掀波澜:去年8月“查渣面”独子吴小东向共同生活了8年的妻子兰元红提出离婚,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最后法院作出了不准离婚的判决(本报曾作报道)。事隔约1年,吴小东没有想到,这回妻子兰元红将他推上了被告席,告他涉嫌重婚。

  昨日上午,这对近1年时间都没有见过面的夫妻再次对簿公堂。据原告兰女士称,1993年她与“查渣面”独子办理了结婚手续。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公婆又在成都开了一间“查渣面”分店。而丈夫吴小东以照看生意为由长期不回崇州家中,并在外面与小妮(化名)以夫妻名义同居,直到去年2月小孩出生后,吴小东又将小妮和孩子及其父母接到成都共同生活。

  在兰女士的自诉状里,她强调以上事实有小妮邻居的证言,有小妮和吴小东在崇州市妇幼保健院以夫妻名义生子的病历等证明。为维护她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她向崇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追究吴小东和小妮的刑事责任。

  吴小东在答辩状中称,1999年他与小妮偶然相识,并发生了不当的男女关系,但从来没有以夫妻名义公开共同生活,去年3月他就与小妮断绝了关系。因此,他与小妮之间的不当行为不符合《刑法》关于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未触犯刑法,不构成重婚。

  鉴于双方证据均不充分,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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