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40多岁的王先生、李先生两家人,至今仍然悲恸难已———“六一”
前夕,两家各有一个孩子在长江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江河湖塘何止吞掉这两个初三学生?公安部门的资料表明,仅武汉的江河
湖塘每年至少要吞噬上百个青少年的生命。
武汉是江城,又是“火炉”城。每到夏季,“火炉”里的市民尤其是孩子
们,自然选择天然水域消暑、健身。但目前,仅有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在负
责汉水、长江的水上救护,而其它天然水域则没人对公共安全负责。
天然水域的公共安全,谁来负起责任?提起这一话题,武汉水上公安分局
对溺水死亡颇有研究的吴红岩一脸的沉重:因该局的装备无法应急,绝大多数
的救护行动为时太晚;公安部门现场救护手段有限,除了竹竿、救生圈、救生
索和人下水等水面救助手段外,对落入水下的生命束手无策;长江和汉水武汉
段分别长达145公里和62公里,该局水上救护人力有限;公安部门禁止、劝阻人
们下水,常常得不到理解和协助,警民甚至屡屡发生冲突。
武汉倒有一个水上搜救中心。但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徐开金称,中心的主要
任务是随时搜救遇难船舶及船上的财产和生命,他们可以对游泳溺水者出救护
之力,但这不在其职责范围内。
天然水域的公共安全问题,已引起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人们认为:天然
水域游泳问题,宜疏不宜堵,政府应在大型天然水域里,建一些公益性的游泳
安全设施,让游泳者自然集中在有一定安全保障的水域里。同时,在这些水域
里装上免费报警电话,还要组建“水上救护110快速反应系统”,配备能游泳、
潜水的安全人员,对溺水者快速救捞。(本报记者冯正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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