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邮件 搜索 短信 聊天 导航
上移动梦网,赢手机大奖。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误解《婚姻法》 儿女搬走后母财产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12日15:17 长江日报

  昨日,家住武昌区临江大道的洪桂英(化名)太婆向记者申诉,老伴死后,继子女趁她外出撬门入室,拿走了她的金银首饰、家用电器以及色拉油、蜂蜜、雨伞、保温杯等基本生活用品。后来,他们还想拖走家具,被民警制止。

  洪太婆老伴的长子刘某对记者解释,《婚姻法》都说了,夫妻结婚8年后,一方的财产才转化为双方共有财产。太婆去年7月1日才跟父亲拿结婚证,今年元月底,父亲就病故。父亲生前的积蓄,她都得了,我们也不要了,但这些东西都是父亲的,我们要拿走。父亲的遗嘱只说让她在此住到死,并未约定这些财产是给她的。我们也没有义务养她。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这位资深法官说,刘某等不仅违反了《婚姻法》、还违反了《民法通则》,严重侵犯了老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对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的约定的司法解释是,一方的房产等固定资产需8年后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汽车等重要生产资料需4年后转化为共有财产,日常生活消费品等应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新《婚姻法》对夫妻双方财产的划分实行共有制、单方所有制、部分共有和部分单有等形式,目前尚无最新的司法解释,此间应沿用旧《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这位资深法官还说,老人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其财产权、生命权当然也受法律保护,而不在乎结婚时间的长短。老夫妻的财产,双方各有一半,太婆除了分得这一半外,还有权与老伴的子女一起继承老伴的另一半遗产。像色拉油这样的东西不需遗嘱约定也应完全归太婆所有。从法律上说,刘某等人也应赡养太婆。 (记者 彭颜红)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时事论坛】【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分 类 广 告
  • 新添15条售车信息
  • 中科院招生
  • 开创“纯平”时代
  • 碧琳—慧眼识钻
  • 旅游路线天天有
  • 速办抵押贷款
  • 分类广告刊登热线>>


     新浪推荐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天天奖多款时尚手机!
    最新推出足球经理游戏--风云总教头之甲A
    为漫画梦找一个家-漫画作家专栏闪亮登场!
    来星座频道解读命运密码 把握爱情脉搏!
    2001高考志愿填报技巧指南-考生报考好帮手!
    订阅手机短信NASDAQ最新行情
    中国队第7次冲击世界杯
    谁是最美的新娘:网友婚纱靓照大比拼!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