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魏海波 通讯员郭卫群刘汉俊)深圳市检察院昨日透露,一起被省检察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的系列抢车案已完成审查批捕工作,该团伙10名犯罪嫌疑人被正式批准逮捕。此抢车团伙作案手法极其狡猾,劫匪先是用“蒙汗药”将事主迷昏,然后再轻易将车倒卖出去,从中非法牟取暴利。
深圳市检察院介绍,此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赖某、温某、邱某、黄某、林某等10人大多是20多岁。该案涉案人员中负责抢劫的,多来自广东省紫金县;而负责销赃的,多来自福建省平潭县。据龙岗警方侦查得知,从2000年元月至2001年4月期间,赖某等人先后5次作案,抢得人货车2辆、捷达车3辆,得手后分别交由犯罪嫌疑人林某等6人销赃,得赃款共计20余万元。
此案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还被省检察院列为重点督办案件。6月7日,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10名涉嫌系列抢车案的犯罪嫌疑人,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有抢劫罪、6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犯有销赃罪。检察机关仅用了4天时间就完成了对这起复杂案件的审查批捕工作。
作案手法剖析
基本流程
物色作案对象→佯称租车运货→请你喝下药饮→迷晕当事车主→抢走货车销赃
典型个案
去年元月初,有人向犯罪嫌疑人赖某提出要购旧人货车。同年元月8日,赖某就伙同另外三人在东莞物色作案对象。他们最终选定了专门做拉货生意的何先生。赖某向何佯称要租车运货,何很爽快地答应了。途中,赖某等人将事先放有安眠药的饮料“请”何先生喝下。待何先生昏迷后,赖某等人轻易就将何先生的人货车抢走。此部人货车很快就以4000元人民币的价格被赖某等人卖掉。
此后数次作案,赖某的作案手法都如出一辙,其中最关键的一招就是“请” 司机喝事先已被放入大量安眠药的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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