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伍鸽玲)因广告公司安装广告牌未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致使小偷沿安装扶梯翻越天面进入室内偷窃。在与广告公司交涉索赔一年多未果后,被盗事主苏女士决定将广告公司告上法庭。
去年6月24日,苏女士一觉醒来,发现昨晚还在的手提包不翼而飞,当天即到朝阳派出所报了案。但令她怎么也想不通的是,家里房门关得好好的,盗贼是怎么进来的呢?这个谜直到7月8日才解开。这天凌晨,沉睡的苏女士突然惊醒,睁开眼一看,一名男子正在掏她放在床边的手提包,苏女士吓得大叫起来。盗贼见主人发现,拿了手提包就往窗边冲去。当日,惊魂未定的苏女士向邻居们说起这件事时,对门的邻居说当时他们刚刚起床锻炼,看见一男子从楼顶沿广告扶梯下到6楼,奔跑而去。随后,苏女士与邻居上到楼顶,发现自己第一次被盗的手提包和证件被扔在天面上。经仔细查看,原来盗贼是从广告扶梯上到天面,再从天面翻越到苏女士的窗前,从窗进到屋里行窃的。两次被盗,苏女士共损失4000多元。
苏女士说,去年六七月间南宁市装潢广告有限公司在她所居住的楼房天面上安装广告牌时搭建了攀沿楼梯,但安装完广告牌后,没有及时拆除楼梯,也未将天面盖门锁好,因此给盗贼可乘之机。为此,她和律师多次找到该公司要求赔偿,但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记者通过苏女士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了广告公司总经理杨女士的手机,杨女士说:苏女士并不能提供证据表明她的被盗与公司有关,凭什么要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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