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见习记者巴峰记者任悦】在新婚夫妇王某办理完婚前财产公证后,他们得到了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祝福:你们现在可以好好享受生活了。这是本市今年来办理的十九件此类公证业务中的一例。令人遗憾的是,他们是一对老年的再婚夫妇,在子女强烈要求其在婚前必须明确遗产分配问题时,方做出了如此决定。近年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直以老年再婚者居多。
记者从市公证处了解到:该处一年只有30—40件此类业务,而且老年再婚夫妇占了70%以上。与北京、上海等城市每年约2000件比较,天津市的婚前财产公证是比较滞后的。究其原因,该处张留群副主任认为主要是因为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认为还没有结婚就想着离婚的事太离谱,而且不动产、企业股权等大额私有财产较少,此项公证也就没有引起市民足够的重视。目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要还是老年的再婚夫妇,原因是为排除子女干涉,即明确遗产继承才来办理。张处长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婚前贷款买房的越来越多,有现金、大额存款,高档家电的也极普遍,这些都是“公证”的内容。新婚固然可贺,但万一婚姻发生意外,还是有公证作保险,对个人权益的维护是比较好的途径。
本报记者在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本市离婚率逐年大幅上升,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妇,在财产分割上吵闹不休,婚前财产分割更是成了办理离婚手续中的一道坎。出现这种纠纷,一般是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好,就只有由法院按相关法律来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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