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劳动监察总队获悉,在最近开展的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专项大检查中,有一家位于静安区的火锅楼用工情况很奇怪:火锅楼是一位重庆老板开的,规模很大,号称是重庆“私企500强”之一,但自1998年开业以来,每年申报使用的外地劳动力仅10多人。劳动监察员经过仔细检查,发现饭店目前淡季正在使用的外劳力为53人,而旺季的时候使用人数要翻番,常年平均使用外劳力60人左右。很明显,这家火锅楼违反了上海市单位使用外劳力的规定,没有上网招聘本市劳动力,少报多用外劳力,因此市劳动监察总队对其处以罚金2万元。
在这次专项大检查中,发现类似的违规单位还不少,在已检查的1000余户用工单位中,存在各种问题的占40%,劳动监察部门共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342份,查实40家单位擅自招用外劳力3100余人,其中尤以餐饮行业最为突出。
时下,餐饮行业中非公企业所占的比例不断增大,而外来劳动力也成为饭店员工中的“主力军”。尽管饭店越开越豪华,生意越做越红火,然而如何规范使用外劳力,不少私营老板还是“一问三不知”,有的在门口贴一张“招聘启事”,有的通过老的员工介绍新的外来劳力,还有的直接从外地大批带来上海……其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今年初已重申:单位使用外劳力必须遵循一定的招聘程序。首先用人单位应到所在区、县的公益性职业介绍所,通过“上海市劳动力供需信息网”,公开招聘本市劳动力;招聘本市劳动力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当年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低位数;如果网上公开招聘15日以后,招聘本市劳动力确实不足的,用人单位可凭区、县职业介绍所出具的证明,向市劳动保障局或区、县劳动部门提出招用外劳力的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的外劳力市场招聘。按规定招用外劳力以后,单位还必须为他们办理就业证,并且每使用一名外来人员,每月必须缴纳50元管理金和20元管理费。
招聘程序并不简单,有关规定也很严格,包括商店营业员等5个工种(岗位)禁止使用外来人员,但这是为了加强上海的外来人员就业管理,创造“本市劳动力就业优先”的环境。(本报记者 邵宁)
点击此处发送手机短信将此条新闻推荐给朋友
订阅手机短信头条新闻每天得新款手机大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