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振宇长泰)周至县周城加油中心的一辆油罐车被眉县青化乡派出所扣留,在没有任何违法认定的情况下被暂扣25000元等候处理。如今事情已过去18个月,25000元暂扣款已被挪作他用,可处理结果仍未出来。
据周城加油中心法定代表人解党社反映,1999年11月17日傍晚,其装载有8.81吨90#国标汽油的油罐车行至310国道眉县青化新镇十字东50米左右时,一辆警车强行拦截进行检查。在出示了西安市石油公司周至公司成品油配置单、陕西省石油总公司驻咸阳助剂厂调运处油料调运单等手续后,拦车民警说还要查一项手续,但究竟是什么手续,对方却说不清,并因此扣留了油罐车。次日晨,解党社请求派出所返还油车及手续,派出所一位负责人告诉他:“你们先交25000元,否则油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当时正值油料紧缺,90#汽油经常停机断油,况且周城加油中心担负着周至县大部分政府机关、厂矿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供油,出于无奈,他贷款25000元交给青化派出所,派出所收了钱却没有给他出具任何暂扣手续,连一张白条也没打。
解党社说,1999年是石油行业整顿年,各加油站进油必须由所属石油公司统一配置,在公司开票交钱后到指定地点拉油,而且他们持有1999年11月5日签发的陕西省成品油运输通行证,手续完全合法。交暂扣款时,他天真地相信这25000元很快会被返还,但不可思议的是,在此后的一年半时间里,他没有等到任何处理结果,反而为追讨那笔暂扣款又付出了7000多元的代价。在眉县横渠某酒店,青化派出所所长李强借口妻子调动工作向他索要了7条“好猫”烟、2瓶“太白一枝笔”酒。在眉县公安局附近的一家火锅店请派出所的人吃饭时,又被拿走4条“精白沙”。2000年春节前,青化派出所终于给解党社退还了3000元,而此时供对方吃喝挥霍的钱已达4000元。18个月中,解党社数十次奔波于周至、眉县之间,加油站资金周转困难,他身心俱疲无心经营,2000年3月,不得不将加油站低价转让他人。
6月11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眉县公安局局长苏良谋,他承认青化派出所确实在未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扣留了解党社25000元,眉县警方至今也没有掌握这辆油罐车非法营运的证据,青化派出所曾怀疑这车油来自陕北,但这只是猜测,没有任何有力证据;扣车扣款的程序是不合法的,所以扣款的结果也是无效的。至于被扣款的去向,苏局长自己并不知晓。他说,对于解党社所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记者希望能采访已经调任为刑警四中队指导员的原青化派出所所长李强,苏局长联系之后说:“李强不在。”苏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在处理此事时,曾考虑先退给解党社一部分钱,但数目须在10000元以下。记者问这种处理意见的依据是什么,苏局长对此未做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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