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树从路上拉回家,杨杰的心里涌出的是一种浓浓的悔意,本来这两棵杨树人家要买,答应出700元自己还嫌贵呢,可如今,自己却为此付出了上万元的代价。
今年四月上旬,供电部门要改架高压线路,需要把路两旁的杨树统统伐掉。做木材生意的精明的杨杰自然不肯放过这发财的机会。于是,走东家窜西家,他购买了不少的杨树,转手再卖出去,赚回来的是大把大把的钞票,那个美呀!比喝了蜜还甜。这天,得知自己同村的农民刘彩准备把长在路边的两棵杨树卖掉,他欣然前往,一番讨价还价后,两人口头约定:两棵杨树由杨杰负责伐掉,一次性付给刘彩树款700元整。
毕竟长着的树无法丈量,全凭一双肉眼估计。等把树伐倒后,杨杰一丈量,认为自己买亏了,没钱赚。于是,便想让刘彩降低树价,否则,自己坚决不要啦!可刘彩坚决不同意降价。
一个嫌树价太高没钱赚,坚决不要;一个认为树已伐掉了,必须给700元的树款。闹僵的两个人任凭被伐倒的树占去了公路的三分之二摆在了那里。
不幸的是当天晚上,一位青年人驾驶着摩托车行驶到此处,撞在了撂在路上的杨树上,当场身亡。
警方找到树的主人刘彩,可刘彩说,树是我的不假,但已卖给了杨杰,且树又是杨杰伐的,所以,事故责任应该由杨杰负责。
找到杨杰,杨杰辩解道,树我是说买啦,也是我伐的,可我后来嫌贵没有要,所以,事故责任完全应该由刘彩负责。
两人你推我,我推你,谁都不愿意承担这个责任,愤怒的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两人推上了被告席。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口头约定杨杰伐掉两棵杨树后付给刘彩700元树款,应视为买卖协议的合同成立。杨杰把树伐掉后占据了公路的三分之二,严重影响了交通,埋下了交通事故的隐患,因此,杨杰依法应负交通事故赔偿的主要责任。
而刘彩将自己的树卖给杨杰,应及时提醒并监督杨杰将占据公路路面的杨树从公路上移走,恢复公路上的原来面貌,从而消除事故隐患。可是刘彩却并没有这样做,因此,刘彩依法应负交通事故赔偿的次要责任。
至于那两棵杨树,由杨杰一次性付给刘彩树款700元后归杨杰所有。
对于法院的判决,两人均没有上诉,只是两人的心态各不相同,两人的心里感受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李雪峰 李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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