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设夫妇诉私人诊所业主郝安安及其妻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日前有了结果,法院一审判定张建设夫妇胜诉。
西安市灞桥区新筑镇南吴村的张建设,盼了十几年终于盼来了孩子。谁知一家无接生资格的个体诊所为其妻接生后,可怜的孩子刚刚出生便生命垂危并于一个月后死亡。经法医鉴定,患儿死于产伤和多种病变的共存。灞桥区卫生局认为,个体诊所的负责人郝安安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扩大诊疗范围非法接生,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该局吊销了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对其进行了经济处罚。张建设夫妇依据《民法通则》将郝安安告上了法庭,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本报曾以《病婴面临生死“判决”》、《病婴父母欲以法讨公道》、《病婴事件将上央视》、《张建设何时为亡儿讨回公道》等为题对此事件进行了追踪报道。
灞桥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了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目前已审理终结。法院认为,被告郝安安超出执业范围,私自开展接生工作,并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其接生行为是违法的;被告称原告张云利(张建设之妻)系早产与早破水,属急诊症,其为张云利接生不应视为非法接生,该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法院同时认为原告夫妇多年来未生育,今因被告非法接生,导致婴儿死亡,确给其精神造成痛苦,应酌情赔偿原告之精神损失。法院最后判决郝安安、梁棉棉(郝安安之妻)赔偿张建设夫妇医疗费、接生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8984.15元。
据悉,郝安安对此判决表示不服,已于近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本报将继续对此事件表示关注。本报记者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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