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杭州专讯 这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一幕:6月17日,潜逃在外21年之久的62岁犯罪嫌疑人王高寿,被浙江永康市公安局清溪派出所干警抓获。警察出示一张逮捕证令其签字时,王高寿惊呆了,这是1984年1月29日签发的逮捕证,纸张虽已发黄,但保存十分完好,17年来一直在等待他落笔。至此,一起发生在1979年的600元钱诈骗案终于有了完整的交待。
据钱江晚报报道,1979年8月,时在永康县芝英农机厂做临时工的王高寿,认识了在厂里干木工活的当地人应德堂。应德堂家准备盖房子急需砖头,但当时砖头属紧俏东西,王高寿谎称自己有亲戚在砖瓦厂工作。应德堂信以为真,分4次将600元买砖头的钱交给王高寿。王高寿把这笔钱占为己有,挥霍一空。应德堂知道自己受骗后,于1980年3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王高寿早已卷起铺盖外逃,受害人经受不住刺激,一时糊涂,离开人世。
王高寿逃到江西省崇仁县,一逃就是21年,吃尽了苦头,由壮年变成一个头发花白、满脸皱纹的老头。今年6月中旬,他实在没处可藏,偷偷回到家乡象珠镇二村。
永康公安机关当年接到报案后就开展侦查追捕。1984年1月29日,在追逃4年未果的情况下,为便于全国各地警方协查通报,签发了逮捕证。
王高寿外逃之后,从未与家里有过任何形式的联系,家人也以为他已不在人间了。尽管如此,清溪派出所21年如一日,天天、月月、年年不忘追查。1980年,当时的所长特地为抓捕王高寿制作了一本“重点人口调查档案”,要求确定一名干警关注此事,每逢过年、元旦、国庆节、劳动节等节假日都要开展一次排摸。这些年,公安局长、所长换了一任又一任,永康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惟独“调查制度”一成不变,传了下来。去年“追逃”,今年“严打”。公安干警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在常人看来不屑一顾的600元钱“小案”。
就在王高寿疲惫不堪、泪流满面回到家里的时候,清溪派出所副所长叶建永、民警陈晓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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