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晨报驻法院记者 赵孟轶 通讯员徐静) 娃娃鱼、巨蜥、穿山甲、蟒、猫头鹰……这些珍稀的野生动物竟然被火锅店作了涮料,成了某些饕餮之徒的下酒菜。昨天,崇文法院对3名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动物贩子作出判决,其中一人被判处10年徒刑。
去年,安徽省来京人员谢发姐和丈夫王玉来先后从陕西、广西等地收购大鲵(又名娃娃鱼)、巨蜥(又名五爪金龙)、穿山甲、猫头鹰等国家一级、二级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向餐馆贩卖,从中牟利。谢发姐的住处几乎成了珍稀动物园。她被抓获后,公安机关从她的住处起获了总价值达26万元的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谢发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万元。谢发姐的丈夫王玉来仍在逃。
谢发姐的伙计徐芝梅受其指使,先后将4只巨蜥分别送往新大强潮汕火锅城、华仔火锅店及华意隆餐饮有限公司出售,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广东省来京人员许妙林在担任北京新大强潮汕火锅城厨师长期间,先后以购买甲鱼为掩护,从谢发姐及王玉来手里购买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巨蜥两只、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穿山甲1只。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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