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自义)西安市西郊刘女士在舞厅跳舞,没想到舞伴竟设下圈套,把她哄骗至一民宅轮奸,并诈走金银首饰和钱物,西安雁塔警方接警后一日破案。
6月16日下午1时许,家住西安市西郊的刘某在大庆路附近一歌舞厅娱乐,遇到过去曾跳过舞的男舞伴黄河。到2时许,黄和一起来的王毅约刘某到西安某大学内的一冷饮店内喝啤酒。喝酒时,王趁刘某上厕所的机会,把“异物”撒入刘某的杯中,刘某返回喝完酒后,便感觉到头晕、恶心、呕吐、四肢无力,黄、王叫来一出租车把刘某拉至西郊西电公司一单位家属院内某单元住宅。4时许,黄、王两人分别强奸了刘某。待刘某稍清醒时,黄手持一把匕首,恶狠狠地威胁说“我们是黑社会的,拿出5000元钱便可了事。”刘某在畏惧下含泪答应,让黄下周一在舞厅取钱,但黄、王两人还强行从刘某的身上取下金项链和手链等贵重物品和100元钱。
16日晚,刘某在爱人的支持下报警。公安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佟冀副所长带警长王龙彪等民警赶到案发地点,在雁塔公安分局刑警队的配合下,走访群众,取证调查。17日晚7时许,犯罪嫌疑人黄在南郊徐家庄被抓获。晚10时许,办案民警在南郊边家村一出租屋内将王抓获。19日,犯罪嫌疑人黄、王两人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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