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以前活蹦乱跳的小芳芳如今沉默寡言;入睡后常常全身惊跳
2000年10月26日下午17时许,在罗湖区莲南小学读书的7岁小女孩芳芳像往常一样,唱着欢快的童谣放学回到了居住的莲塘长岭村。马上要到家门口了,孰料一场厄运却悄悄向她袭来:送下班员工回长岭的深圳某大酒店大巴车司机刘某未看清车后情况,就把大巴车径自往长岭村口倒去,正在等同伴的小芳芳一下被刮倒在车底下。旁边的路人见此情景大声惊呼,等司机刘某反应过来刹住车子时,为时已晚,倒在车底下的小芳芳已满身是血。呆若木鸡的司机刘某缓过神来从车底下抱出小芳芳,在路口拦住一辆的士,当即把小芳芳送到了深圳市凤凰医院急诊室。
当在深圳开出租车的小芳芳的父亲急急忙忙赶到凤凰医院时,小芳芳的伤口已经包扎好,腿上也打了石膏,在病床上动弹不得。
经过数十天的治疗,小芳芳身上车祸碰撞的外伤虽已愈合,但左脚大腿、左脚内踝和左足背等地方留下了大块的疤痕。特别是车祸后,小芳芳出现了反常行为:以前活蹦乱跳的小芳芳如今沉默寡言;入睡后常常全身惊跳,并经常从睡梦中惊醒,尖叫着:“车子又轧过来了!”由于车祸住院耽搁了学习,现在小芳芳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加之因为脚上难看的疤痕同学有时嘲笑她,更造成小芳芳极大的自卑心理。以前爱学习、爱读书的小芳芳如今不想去学校了,即使到了学校也是一个人躲在教室里,不和同学们玩。为此,小芳芳的父母寝食难安,痛苦不已。
小芳芳的父亲说,我们提出精神赔偿是为了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
车祸发生后,交警认定应负完全责任的肇事司机刘某所在的深圳某大酒店只承担了前期的医疗费,而在其他如交通费、误工费、后期医疗费、精神赔偿等费用赔偿数额上,双方产生较大分歧,尤其对芳芳父母提出的精神赔偿一项,酒店方认为不能接受。2001年6月18日,交管部门要求双方到罗湖交警大队协调。小芳芳的父母认为此次车祸对女儿精神和身体上的创伤是无可估量的,对自己的家庭而言,在经济上增加了支出,生活上添了许多额外的护理工作,而父母内心的痛苦更是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小芳芳的父亲拿出法医的鉴定书,鉴定书上法医特地注明:患儿系女孩,身上巨大的疤痕影响美观,给患儿成年以后造成精神压力。小芳芳的父亲说:一个女孩子,这么多疤痕,她能开心起来吗?我们提出适当的精神赔偿是为了抚慰孩子受伤的心灵。
深圳某大酒店负责处理此次车祸事件的陈经理则强调,他们酒店只负责治好小孩的医药费和评定伤残等级后的赔偿,至于精神赔偿和其他费用,他们一分钱也不愿出。如果诉讼到法庭,他们服从法院的判决。
小芳芳的代理律师龙厚平先生说,今年广东省高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在交通事故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因交通事故致残或死亡,当事人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龙厚平律师分析:现在的孩子都是在父母的百般关爱下成长起来,遭遇这样本可避免的车祸,小芳芳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是合情合理的,再说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对于这起赔偿案,本报将进行追踪报道。
新闻链接
我省新的交通事故处理法规指出交通事故可要求精神赔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伤甚至死亡的,由于事发突然,往往给受害者的生活、家庭、工作带来很大影响,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如造成怀孕妇女流产、当事人严重致残或成为植物人的护理、治疗等问题,现行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没有规定。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受害人的这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补充意见》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残或者死亡的,当事人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本报记者秦杰 王叶林 实习记者颜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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