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鞍山消息(关海波 特派鞍山记者王世海) 鞍山市38岁工人张福刚称其在山上放羊时,鞍山市千大联合采矿厂放炮崩山,一声炮响,将自己吓出精神障碍,并入院治疗。由此,张福刚及其母亲将采矿厂告上法庭索赔3万,昨日记者于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张福刚诉讼请求被驳回。
张福刚自诉称,1999年7月28日早晨6点钟,张福刚到山上放羊,突然听到一声炮响,被炮崩下来的石块将左臂砸伤。张福刚到医院看病后,发现自己不敢闭眼睛,非常害怕,后到鞍山市康宁医院就诊诊断为反应性精神障碍,这样的后果是该采矿厂放炮造成的,因此,他向该采矿厂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今后治疗费等共计3万元。而法院查明,张福刚因住房紧张自1980年搬到鞍钢矿山公司眼前山铁矿山上居住,后鞍山市千大联合采矿厂在山上采矿,要求张搬家。1998年该采矿厂在离放炮区稍远处给张盖了新房场,张又重新盖房在此居住,原告经常上山放羊。
法院认为:张福刚自觉因采矿厂放炮将其造成精神障碍,采矿厂在正常生产经营中开矿放炮属正常,张福刚不应在采矿厂爆破区内放牧。因此于近日驳回张福刚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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