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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次状告继父 孤女维权官司何时了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6月22日14:05 新闻晚报

  本报讯 日前,少女小静第9次将继父金某推上了被告席,案由是排除妨碍。

  小静的身世令人同情。据舅舅黄黎明讲述,小静的亲生父亲是个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的人,没有家庭责任感。离婚后的母亲带着6岁的小静与金某组织了新家,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了7年。1998年母亲病逝后两个星期,继父便将小静的户口迁出。生父居无定所,爷爷拒绝收留,就这样,失去了母爱的小静变得无家可归。一个未成年的少女失学、逃夜、被拐,最后流落街头,饱受了苦难。直到去年9月份,外公将她接回家中,小静才结束了流浪漂泊的日子。

  根据相关法规,在没有解除权利义务关系之前,继父必须承担小静的抚养和教育责任直到成年。然而小静不仅被逐出家门,甚至包括母亲的遗产、单位的抚恤金以及复兴中路的部分房屋等合法权益也受到了继父的侵犯。“没有人养我们养,没有人管我们管,但孩子应该享有的权益一定要争取回来。”舅舅黄黎明以代理人的身份向金某提起了诉讼。从1999年10月到现在,遗产纠纷、抚恤金纠纷、居住权纠纷、抚养费纠纷……官司已经打了9起,还不包括撤诉的3次。而金某到目前为止只补偿了3000元钱作为小静长至成年的抚养费,对于法院已经判决小静对原住处的居住使用权,金某却迟迟不愿自觉履行。深感无助的小静只好再次求助于法律,将排除妨碍的诉状递进了法院。

  “我只是想替孩子讨回一个公道。”48岁的黄黎明显得很坚决。他告诉记者,小静现在跟外公住在一起虽然衣食无忧,但心态并不健康。因为年龄偏大,小静不想再回到学校,平时很少出门,也不愿跟生人讲话,而且流露出悲观和自暴自弃的念头。“我认为官司如果赢了,权益得到维护了,最重要的是能给孩子一个鼓舞,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据他讲,前后打了一年多的官司,已花掉了7000元左右的诉讼费,但他还是决心替外甥女把维权进行到底。(记者罗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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