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很难得到年轻人的响应。记者采访发现:武汉市目前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中,老年再婚者占到8成,年轻人寥寥可数。
记者昨天上午在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采访,见到了一对前来登记的年轻人,
当公证员询问他们是否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女方一口回绝,她说:“结婚
后就是一家人了,还分什么你我?再说还没有结婚就想着离婚,不好。”
武昌区婚姻登记中心的冯际红主任介绍,该区每个月约有400多对新人前来
登记,但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有20多对,仅占5%左右。而这其中还以老年再
婚者居多,已达到8成以上。记者了解到,武汉其他城区的情况也相差不多。
据了解,老年人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根子”在子女身上。有的是一
方子女害怕婚后的继父(母)取得了财产继承权,而要求父母办理;有的则是
老年人为排除子女干涉,明确遗产继承才办理的。
现在,人们拥有房产、现金、大额存款、高档家电已较平常,这些都是
“公证”的内容。新婚固然可贺,但万一婚姻发生意外,如有财产公证,不失
为维护个人权益的“保护伞”。这一“保护伞”日渐成为老年人的“专利”,
值得思索。(本报记者潘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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