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有关人士认为这种行为违规
本报讯(记者东方雨石)近日,有读者反映在西安出现了这样一种从事新型“职业”的人———兑钞人,他们拿零钞与集贸市场的老板及一些零售商进行兑换,从中牟取差价。
近日,记者到炭市街水产市场进行暗访。记者假称需要零钞,向几位老板提出要求换取零钞,但问了七八个老板,没人愿意兑换。他们告诉记者,换取零钞要找对地方才行。后来一位老板说,西安有专门换零钞的人。据介绍,兑换零钞的行情一般是95~97元零钞换100元整钱,有时侯也是由双方自行商量兑换标准,但大致都在九十多元零钞换100元大票。“兑钞人”和这些老板一般都比较熟,需要零钞时只需一个电话就成,“兑钞人”一般都有传呼,有的还配有手机。当问及这些“兑钞人”手里的零钞从哪里来时,一开商店的老板说,不外乎是一家一家银行换来的,或是通过关系、熟人从客运公司、公交公司换来的。
在暗访中记者发现,市场上的老板们对“兑钞人”都比较欢迎,原因很简单,因为从银行里难以兑换到一元、二元、五元的零钞,更别说毛毛钱了,但做生意却离不开零钞。开杂货店的李老板告诉记者,有时候因为没有零钞给顾客找而耽误了生意。对此,西安市一商业银行张先生说,只有各银行及其分理处、储蓄所才有权进行人民币的兑换业务。除此之外,任何以零钞兑换作为职业或日常业务的自然人、法人行为均属非法。从事律师职业的王先生对此也表示了相同的意见,他说,对“兑钞人”的行为,如果认定是买卖人民币,那他肯定触犯了法律;如果认为他是在进行一种中介服务,那么兑换人民币收取差价、从中牟利,这也违反了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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