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吸毒成性,弄得家徒四壁。面对不可救药的丈夫,妻子向法官哭诉――
在世界禁毒日来临之际,南京鼓楼法院判决了一起因毒品引发的离婚案。透过这起离婚案,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毒品不仅危害吸毒者,更重要的是给家庭带来创伤。
今年32岁的王丽娜出生在青海省的一个小城镇,在南京举目无亲。1994年3月她在西宁打工时,认识了大她两岁的南京青年李长江。来到南京这样的大都市生活,丽娜从内心有一种满足感。可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婚后她才发现丈夫染有吸毒恶习。开始丈夫常常躲在卫生间内吸,后来则公开在她面前吸。丽娜省吃俭用甚至卖血,想方设法筹集钱款,先后三次送丈夫去外地戒毒所戒毒。让丽娜失望的是,每次从戒毒所回来,丈夫便又和一帮毒友混在一起,重新开始吸毒。为了筹集毒资,丈夫不仅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到后来,连家里的电视机、录像机及丽娜的陪嫁品金银首饰都让他变卖了。
1999年1月,夫妻俩生下了女儿李圆圆,有了女儿,丽娜以为做丈夫和爸爸的责任会让李长江改邪归正了,可事实继续令她失望。丈夫实在没钱吸毒了,就和毒友一起去偷,案发后被公安机关强制劳动教养,谁知劳教回来后的当天,李长江又趁妻子外出之际,将妻子积攒的仅有的几百元钱偷出去买了毒品。面对无可救药的丈夫,丽娜彻底失望了,为了女儿及自己的未来,她坚决要求离婚。在给法官的信中她写道:“只要能判离婚,除了女儿,我愿放弃一切权利……”
鼓楼法院经审理查实,丽娜在起诉状及庭审中反映的情况属实,尽管李长江在庭审中痛哭流涕,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法庭认为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有吸毒恶习屡教不改的,应认定双方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李自庆 刘坤 刘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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