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讯(侯荣康朱泳武)上海龙华中学两名高中生在吃饭时发生争执,其中一人摔倒后因胃中食物倒流引起窒息身亡。他的父母将另一名学生和学校告到法院,索赔40万元。昨天下午,徐汇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死者李某,17岁。去年10月10日,龙华中学组织学生学工。午餐时,学生刘某将菜汤泼在了李的身上,双方发生争执。据李某的父母向法院诉称,在场同学目击,刘某猛地将李推倒。李被同学扶起后,走了几步,随即摔倒在地,大小便失禁,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法医验尸认为,其死因是“生前因胃内样容物反流阻塞气道引起急性吸入性窒息而死亡”。
昨天庭审中,李某父母指控刘某欺负儿子,对其身亡负有责任,校方疏于管理,也因承担责任。两被告在庭上再三表示,对此不幸事件的发生深感遗憾。但涉及责任问题,第一被告刘某的代理人提出,所谓刘某将李推倒的说法不是事实,当时是两人相互拉扯。代理人认为,李某的死纯属意外,刘某在此事上没有任何过错,因此这不属于侵权行为。刘某的父母只愿意按照“公平原则”,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被告龙华中学则称,尽管法庭调查确认,事发时并无教师在场,但校方当时安排了两名教师管理,只因学生分散就餐,因此事发时老师碰巧不在。校方并不认为这就说明自己的管理不到位。法院昨天未对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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