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炯)家住广汉市桂花街的李家俊向本报反映,其年仅13岁的儿子李西(化名)去年春节被烟花爆竹摊点出售的“鱼雷”火炮炸掉手指,造成残疾。“鱼雷”生产厂家在支付了3000元医疗费后便置之不理。
据李介绍,去年腊月三十晚9时许,儿子李西在广汉市区澳门路一家副食店买了两颗“鱼雷”火炮,李用打火机点燃其中一颗“鱼雷”引线,“鱼雷”未爆,他从地上捡起“鱼雷”准备再次点火时,“鱼雷”在他手中突然爆炸,当即将其右手4个手指全部炸断。广汉市人民医院鉴定李西伤残为六级。
李说,现在李西右手不能拿筷子,无法写字,学校已将其列为“旁听生”,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事发后,商家称“鱼雷”是在广汉市鞭炮厂批发的。而广汉市鞭炮厂付了3000元医药费后,对他们要求索赔总是借故推辞。李家俊说,本想通过法律途径索赔,但又缴不起诉讼费……
记者看到李西购买的未爆“鱼雷”封面标有“湖南浏阳市某鞭炮厂”、“炸鱼专用品”等字样,但既未注明厂址,也无联系电话。广汉市鞭炮厂一位负责人说,“鱼雷”产品是由日杂公司从外面批发购进的,由广汉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批发销售。该负责人称,“鱼雷”不属于禁止销售爆炸品,而是烟花爆竹类的玩具产品。对于李西被炸伤一事,他表示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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