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到饭店酒柜里放一瓶样酒,不管能不能卖掉,酒厂一年要交给饭店15万元“场地费”,昨天,记者听了一位酒厂业务员在南京“卖酒”的“故事”,叫人目瞪口呆。
最近外省一家酒厂准备进军南京,首先选择了宾馆饭店作为目标,这位业务员一个月跑了南京400多家宾馆饭店,感慨万千。在一家生意火爆的高档酒楼,为了让自己的酒能在酒吧柜台上占一席之地,业务员说尽了好话,酒楼开出了一年收15万元“场地费”的价码,其它有一定档次,生意较好的酒楼,放一瓶酒也至少要数万元。由于酒楼不承担销酒义务,这家酒厂又在南京招聘了一批促销小姐到酒楼服务,不料小姐上岗没几天,有的酒楼就打来电话,不是嫌小姐长得胖,就是嫌小姐太矮,搞得这位业务员头皮发麻,戏称在酒楼这些“上帝”面前,自己只能装“孙子”。
这位业务员感叹,酒厂进饭店要花费高额“场地费”,如果销售不好,则无疑“竹篮打水”,因此承担的风险很大;而酒楼拿了钱无需承担任何促销义务,收益也不跟销售挂钩,堪称“零风险”,这真是“不平等条约”。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些饭店之所以能对酒厂这样“狮子大开口”,其实也是酒厂自己“宠”出来的。前几年酒厂一掷千金大打广告战,形成了“不管好酒孬酒,只要吹出名就好卖”的误区,各家酒厂为了让自己的酒进饭店多露脸,把竞争对手“拉下马”,给酒楼开出种种优厚条件,导致今天骑虎难下,真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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