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笔者在乘坐广州至青岛的K60次列车采访时,得知列车乘警查获了一名携带1000粒“摇头丸”的旅客,我赶紧拿起相机找到乘警进行采访。据乘警长介绍,列车从广州站开车不久,当班值乘的青岛铁路公安处乘警支队乘警王人杰在车厢内进行“三品”检查时,发现4号硬卧车厢12号上铺躺着一男孩,让其打开行李检查时,他拿出一只里面只装着一套洗漱用品的小背包,问其还携带什么物品时,他支支吾吾,神情有些紧张。王人杰便爬上卧铺边梯进行检查,在枕头下发现一个浅绿色尼龙绸小腰包,王让其打开,经检查,里面有5张百元钞票和一小塑料包看似药品的东西。经进一步盘查,男孩说是1000粒“摇头丸”。
当乘警对携带“摇头丸”的男孩作完讯问笔录后,我与男孩进行了交谈,对这起山东省最大的“摇头丸”案件进行了详细的采访。
坐在我对面的是个面目清秀的男孩,染了一头黄发,看上去就像一个腼腆的姑娘。男孩告诉我他叫章伟,17周岁,家在山西,一年前来到深圳一家小有名气的夜总会打工。这些“摇头丸”是夜总会的老板让他带到青岛,到青岛后通过手机联系接货人,事成之后给他5000元运输费。13日,老板给他买好了火车票,他先从深圳乘火车到广州,又从广州乘上了开往青岛的K60次列车。
我问他:“你知道‘摇头丸’也像海洛因一样,是毒品吗?”他说:“知道,可老板说不像海洛因那么严重,即使让公安抓着了也不要紧。”
“你这是第几次替人运送‘摇头丸’?”
“第三次,前两次都是从深圳运到东莞,第一次是50粒,老板给了我500元,第二次是100粒,挣了800元。”
“你知道‘摇头丸’的危害吗,你吃过没有?”
“我不太清楚,只知道它是违禁品。我吃过三次‘摇头丸’,第一次是和朋友去舞厅玩,因为我不愿唱歌蹦迪,朋友就偷偷地把‘摇头丸’放在我的酒杯里,喝了之后只感到头很痛,很难受,第二次和第三次也是朋友非让我吃,但吃了以后头昏昏的,光想睡觉。”
“在深圳买‘摇头丸’多少钱一粒,贩到青岛能卖多少钱?”
“听老板说在深圳三十多块钱一粒,运到青岛能卖一百多元。”
15日,列车到达青岛后,章伟用手机与接货人取得联系,狡猾的接货人多次变更交货地点和方式,并似乎有所察觉,始终没有接货。
4月23日,在济南我又见到章伟。这时他的一头黄发已被剃去,身穿囚服,面容有些憔悴,一副明晃晃的手铐锁住双手,与他稚气的脸庞极不相称。
他为自己的行为懊悔,可已经晚了。6月26日,在公判大会上,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章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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