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噩梦惊魂阿联酋 张家口开审7姐妹被骗国外卖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7月03日09:18 北京青年报

  核心提示

  张家口7姐妹的遭遇令人同情。因为个别领导的失职要承担700余万元的赔偿责任,对于一个企业,也确实有点难度。常理上说:700万元换不回7姐妹的清白之身,换不回53天磨难给她们的人生、家庭带来的永久创伤。那么谁是这出悲剧的始作俑者?是什么原因让这么多人落入了一个大圈套?信任的常青树为何也会挂上欺骗的苦果?这不正是我们应该从7姐妹的悲剧中反思的吗?

  -应聘出国去做按摩师结果被骗沦为卖淫女

  -7姐妹噩梦惊魂阿联酋53天,催人泪下

  -回国后悲情维权向劳务公司索赔750万元

  6月22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张家口7姐妹诉该市对外劳务工程总公司合同违约一案,在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虽然有记者得到信息后赶去参加庭审,7姐妹也明确表示愿意让记者参加,但是最终法院还是以该案不宜公开审理为由,委婉拒绝了记者的到庭。

  据了解,7姐妹自从去年1月31日被中国驻迪拜领事馆解救回国,至今有家难回,一直租住在一起。她们四处求救、铁心维权,焦点访谈、湖南卫视、中法网等都先后给她们以声援。在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今年2月27日,当地法院终于受理了该案。7姐妹的诉讼请求是:判令给她们造成终生创痛的劳务公司支付每人劳务管理费、风险金及利息、出国期间的工资、误工费、出国的培训费等7万余元,及精神损失费100万元,7人合计753万余元。那么7姐妹是怎样误入了淫窟,是什么原因又让她们把自己受辱的经历公之于众,7姐妹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吗?6月27日本报记者赴张家口进行了详细采访。

  -随阿青上楼的一刻

   记者突然感到莫名的心酸

  经过5个多小时的长途车颠簸,记者中午在张家口市思扬律师事务所见到了7姐妹中的四位。四姐妹没有记者想象中的低沉和难为情,她们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坚强的微笑和执着的眼神。四个人看上去年龄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大家姐妹相称非常亲热,为了给记者去取一份材料,她们争着自己去跑路,让其他姐妹少受累。小小的细节,让记者强烈地感受到她们身上有一种相互支撑的集体力量。

  简单坐了一下,我们决定找个地方边吃午饭边开始采访。四姐妹中的阿青带路,我们来到一家餐馆。上楼梯时阿青在前,我们在后。穿一件黑色紧身衣的阿青,是四姐妹中身材最小最瘦的一个,她长着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刚才和姐妹们谈话时,记者注意到,这个说话不多的女子眼睛里总是不时有泪光闪动,她那黑而大的眼睛里,有一种深深的哀怨和委屈在诉说着两年多来她曾遭受过的磨难。现在随阿青上楼,看着她瘦削的背影,记者忽然心里涌起一股莫名的心酸。想到这样一个弱小无助的姐妹,曾经在遥远的异国他乡被人蹂躏,当时该是多么的可怜。今天,还是这个弱小的身躯,顶着别人难以想象的压力,四处奔走,无遮无拦地上焦点访谈、上湖南卫视,去将自己受辱的经历告诉别人,希望能为自己讨回一点说法。这又该需要怎样的勇气和决心?

  -妈妈走的那天

   女儿对着镜子哭了很久

  谈话从两年前的那个盛夏开始。1999年六七月份,张家口市素不相识的十几位姐妹,从不同渠道看到了同一个招工简章:“招收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女性中医按摩师8名,合同2至3年,工作时间每周6天或者5天半,月基本工资650美元,小费自行支配。外方负责往返机票、食宿、医疗人身保险。收费总共42000元。”张贴这份招工简章的是张家口市外贸局下属的劳务公司。

  市属企业的金字招牌,每月几百美元的工资收入,让这些年轻的母亲们动了心。她们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张家口劳务公司经天津西格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介绍,与阿联酋中国光辉中医医疗保健中心签订了合作派遣劳务的合同。派遣出去的劳务人员只从事医疗保健服务,不涉及任何色情内容。7姐妹经与家人商量后报了名,并经过面试合格被录取。当时7姐妹中有的是下岗女工,有的自己开着美容店,还有的有工作,孩子有的在上小学有的在上中学。她们的共同想法是自己出去辛苦两年挣些钱供孩子上大学,让家人生活得更好一些。阿青和姐姐一同报了名,又一同被录取。

  随后7姐妹与张家口劳务公司签订了出国劳务合同,每人交纳了合同规定的管理费、培训费、风险抵押金等48000元。在张家口这个生活水平并不太高的城市,这些钱是姐妹们有的抵押了未到期的存折,有的向父母亲友拆借才凑齐的。临走时姐妹们大包小包带上了三年要用的洗衣粉、卫生巾等个人用品,她们想到了国外能省一点是一点,挣的钱要多留给孩子上学用。

  1999年12月8日,7姐妹在家人亲友的依依不舍中,满怀希望地登上了首都机场飞往阿联酋的航班。

  “回来后我女儿告诉我:妈妈,你走了以后我对着镜子哭了好久,到了学校以后眼泪也一直往外流。我知道妈妈会出事……”阿青的姐姐哽咽着说到这里,饭桌上已经是一片低泣声。记者的眼睛也模糊得看不清本上的字迹。

  -“飞签”之后

   第一个姐妹被强暴

  沉默了好一会儿,姐妹们才开始继续讲述她们的遭遇:到了阿联酋正是深夜。一下飞机,来接站的人就收走了姐妹们的护照、签证。她们被一个据说是光辉保健中心经理的中国人拉到一个非常偏僻的小宅院里。这个叫汪欣的经理告诉她们:现在正是阿拉伯人的斋月,男女不能见面,按摩中心的生意要到一个月以后才能做。说完汪欣离去。姐妹们这才发现,她们进来的房子里外都上了锁,一个叫阿强的看守在门外来回巡视。

  此后的38天,7姐妹就被锁在这处宅院里。一天两天,后来是几天,一个叫迈克的生人给她们送一点煮土豆或糙米饭。几个人饿得连站起身的劲都没有,只能整天躺在床上。就是这样她们还在天真地想,等到有了活儿干就好了,现在不给吃就不给吃,给老板省些钱。

  此间,那个叫汪欣的老板来过一次,他告诉7姐妹:你们国内给你们办的出国签证是短签,只能在这里呆一个月,你们要想留下来就必须办理“飞签”(飞出阿联酋国界更改签证日期后再飞回来)。办理“飞签”需要钱买机票,谁有钱谁办,没有钱只能“黑”在这里。这种“黑户”实际上就是非法入境,若是被当地的警察发现就要被遣送回国,不但做工挣钱的梦想泡了汤,连出国交的几万元费用也难以要回,这些钱多半都是姐妹们借的,她们慌得抱头哭作一团。签合同时自己明明办的是2至3年的长期签证,怎么突然变成了短期签证呢?因为是出国临上飞机前才拿到的护照和签证,姐妹们又不懂英文,她们并不知道,劳务公司当时发给姐妹们的是期限只有两个月的旅游签证,签证上明确写着:持此签证不得从事任何有偿或无偿劳务。

  2000年1月4日,已经到了“飞签”的最后期限。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的7姐妹,只能哀求看守找来汪欣跪下求他借一点钱帮助姐妹们“飞签”,并许诺挣到钱后加倍还他。1月5日,7姐妹终于登上了去伊朗的飞机,做了一次“飞签”。“飞签”回来后她们又被关进了那座小宅院。出国时欠了一身债的7姐妹,这回又欠下了汪老板的机票钱。看到姐妹们的命运在自己的手里越攥越紧,姓汪的经理开始亮出他的真正目的了。

  7姐妹“飞签”回来没有几天,汪老板领来一个男人。他对其中的一个姐妹说:你去给他做按摩。这个姐妹跟着来人去了另一个房间。“回来后就哇哇大哭,问什么也不说。”阿青的姐姐讲到这里又已经泣不成声。就在7姐妹被囚禁的房子隔壁,就在看守的眼皮底下,7姐妹中的一个被强暴了。

  -大海、沙漠,谁不干就是死

  被强奸的姐妹哭个不停,屈辱的眼泪打碎了姐妹们心里的最后一点希望,她们知道自己被骗了。此时的姐妹们逃逃不掉,与家里联系又没办法联系,惊吓、惶恐、饥饿、病痛,7姐妹围坐在遥远的异国他乡眼泪哭干了,但没有人听见,人已经奄奄一息,但没有人知道。

  姐妹们告诉记者:1月12日,姓汪的老板又威逼7姐妹签下了与光辉中医医疗保健中心解除境内聘用合约的声明,写下了“之后发生任何事故与此公司无关”的字据。

  四天后,她们被分三批送到了阿联酋的另一座城市迪拜的一家“按摩中心”。“按摩中心”的老板是一个上海女人,她明确告诉7姐妹,这里的“工作”就是卖淫。当晚老板亲自带领7姐妹手拿避孕套出去“钓客”。7姐妹坚决不从,她们一面抗争一面寻找机会向国内的公司求救。“按摩中心”里其他“小姐”的手机,街上拿手机的中国人,都成了7姐妹偷偷追寻的对象。她们把手里仅有的从国内带来的剪纸、钥匙链等小物件送给人家,然后借人家的手机用一下。

  1月19日早晨,在6姐妹还没有“钓到客”之前,她们中的一人在其他姐妹的掩护下,终于用借到的手机偷偷接通了张家口劳务公司的电话。她在电话里哭诉了姐妹们来阿联酋后的遭遇,让公司快点派人来接姐妹们回去。劳务公司的经理在电话里说:你们先别惊动他们,和他们周旋,国内马上会派人接你们回来。

  国内的电话让7姐妹看到了一线希望,但是还没等她们愁苦的脸上闪出一点笑容,两个打手就冲进了姐妹们的房间气冲冲地问:“谁给国内打的电话?谁说我们逼良为娼了?大海、沙漠,谁要是再闹就是死路一条!”

  看7姐妹不从“钓客”,老板娘和打手们不再逼姐妹们出去,而是打电话联系“交易”。就在姐妹们打通了国内电话的两天后,半夜11点,两个看管7姐妹的打手突然冲进姐妹们的房间,拉起一个人不由分说推上了等候在外面的汽车。在陌生的别墅里,狭窄的汽车里,7姐妹一个个被强暴。她们中年轻的30出头,最大的已经45岁。临出国时丈夫、父母依依相送,年幼的儿女绕膝相别。本想靠自己吃苦挣些钱回去让丈夫、儿女过得好些,到头来钱没有挣到,自己却惨遭凌辱,7姐妹的心都要碎在异国他乡了。

  看姐妹们都有了“第一次”,老板娘和打手们放松了对她们的看管,只是到每天晚上将她们一一赶出去“钓客”,凌晨3点之前不准回“家”。姐妹们住的地方不远处就是大海,不愿去“钓客”的7姐妹半宿半宿地坐在海边流泪,盼望着国内的公司来人救她们,但是直到姐妹们后来被领事馆解救回国,她们连国内公司的人影也没看到。

  -找到国旗找到家

  1月28日,对国内劳务公司已经不抱什么希望的姐妹们再也等不下去了。有心的阿青在出国时带来的英语小册子上,记下了一个中国领事馆的单词,姐妹们决定去求助领事馆。

  那天中午,放松了警惕的老板娘头朝里在睡午觉,门厅里静静的无人走动。6姐妹(除一人)三三两两溜出了门,她们没敢拿行李,手里没有任何证件,有的姐妹甚至连袜子也没来得及穿。她们惊恐地疾走在迪拜炎热的街头,边走边指着小纸条上的单词问领事馆在哪儿。一个多小时的路程,姐妹们足足找了近六个小时,几个姐妹的脚都走出了血泡。晚上8点多,精疲力竭的姐妹们终于看到了飘扬在一栋房子前的五星红旗。她们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朝有国旗的地方走去。来到领事馆门前,向警卫讲了她们的情况。很快,领事馆的杨领事打来电话告诉6姐妹:“你们哪儿都不要去,就在领事馆门口等我,我马上赶回去。”一会儿杨领事来到了6姐妹身边,看到连吓带饿已经不成样子的姐妹们,杨领事忙吩咐人买来快餐让6姐妹吃。因为领事馆属于保密机关,不便于安排6姐妹住下,又考虑姐妹们的安全不能让她们流浪在外,杨领事马上与当地警察局联系,让警察局接姐妹们去暂呆一下,他负责和国内公司联系,让其速派人接姐妹们回国。坐上警察局的车,岁数最大的陈姐哆嗦成一团。她紧紧挽住阿青的胳膊连连说:“咱们这里有贵人,有贵人哪。”

  在迪拜警察局的大厅里,姐妹们又等了3天。大厅里每进来一个中国人长相的姐妹们的眼睛就一亮,就以为是国内公司的人来接她们回家,但是直到3天后姐妹们又被从警察局赶出来,国内公司的人也没见到。走投无路的姐妹们只好又去投奔领事馆。领事馆这回破例收留了6姐妹,并安排她们回国。

  坐在回国的飞机上,走时风风光光的7姐妹,此时瘦骨嶙峋、衣着零乱,有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抹去一串又一串,有的眼泪也没有,人像瓷人一样半天不动一下。

  -妈妈您能不能

   让“焦点访谈”晚播两天

  姐妹们告诉记者:回国后本打算和劳务公司协商一下,索赔一定的经济损失,姐妹们再到外地打一阵工遮掩一下,就让这段屈辱的经历永远埋在姐妹们心里了。但是劳务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答复再一次让她们大失所望。

  她们说:回国时正是春节合家团圆的日子,我们却不敢回家。我们没法去面对丈夫,面对都已经懂事的孩子。大年初九,我们找到劳务公司负责人,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几天后我们又找到劳务公司的上级领导,对方还没听完我们的话,就不耐烦地说:你们的事别跟我说,我们已经够倒霉的了,你们爱去哪告就去哪告。

  2000年2月底,7姐妹正式向劳务公司提出赔偿问题。3月10日,劳务公司给了7姐妹7条答复意见。其中包括:关于赔偿本金3至4倍违约金,只同意支付同期利息;“劳务”输出期间的误工工资,只能按国内每人基本工资支付两个月;关于精神赔偿费,如确有精神损伤可分别情况赔偿1000至3000元等。

  劳务公司的答复7姐妹表示难以接受。3月15日,她们找到张家口思扬律师事务所,向该所贾贵宾律师讲述了自己的遭遇。贾律师是当地的十佳律师,他立刻决定无偿帮助7姐妹提起诉讼。但是7姐妹的起诉书送到法院后,却被告知:该案触及刑律,有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本着“刑事先于民事”的原则,目前还不能予以立案。7姐妹开始了日复一日的上访、控告,但是几个月过去后,事情没有任何进展。

  7姐妹感到了绝望。这期间,7姐妹有家难归、居无定所,有的姐妹得了心脏病、神经官能症,有些姐妹的家庭关系一天天恶化、面临解体。“当时真是看不到一点亮光。家没法回。去上访,开始人家还让我们进,听我们讲讲这段经历。后来门卫就把我们拦在外边,根本进不去。”7姐妹中的史云对记者说。

  旁边的阿青悄声说:“史云就在那个时候吃了安眠药,多亏姐妹们发现得早……就是这样我们还架着史云去上访”7姐妹的遭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湖南电视台卫星频道先后报道了此事。中法网的法律专家,就法院先刑事后民事不予立案的说法,专门为7姐妹出具了应予立案的法律意见书。在焦点访谈的节目制作时,编导问7姐妹:播出时用不用给你们的脸上打点“马赛克”?姐妹们说:不用。认识我们的人都知道了我们的遭遇,被人指指点点已经是我们的家常便饭了。

  焦点访谈节目播出那天正赶上阿青姐姐的女儿考中学。孩子含着眼泪对妈妈说:“妈妈你能不能让电视台的人晚播两天?考完试我就要去新的学校上学,别人就不认得我了。”这位妈妈说:当时孩子的眼睛在流泪,我的心里是在流血啊!

  -一审判决

   前景并不乐观

  6月22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后,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在本报记者的采访中,7姐妹的代理律师和她们本人,都对将是什么样的判决结果表示担忧。她们还明确表示:一审判决达不到要求,她们就打二审。

  记者拿到的被告方——张家口对外劳务工程总公司的答辩状中提出:原告只能就违约或侵权选择其一进行诉讼,不能合并提出;被告还应增加合同涉及的天津西格玛公司等其他当事人参与诉讼等。被告还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原告被侵害、被凌辱的事实。

  对此原告律师认为:和7姐妹直接签署劳务输出合同的是张家口劳务公司,其他责任人应由劳务公司去追究。原告被凌辱的事实,7姐妹之间可以相互印证,并且焦点访谈播出之后,天津王女士等也反映她们在阿联酋有过同样遭遇。

  法院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7姐妹的诉求,还是个问号。让记者牵挂的是7姐妹的今后。采访结束时记者曾问姐妹们:“官司打完了你们准备怎么生活?”大家低头沉默了一会儿,一位姐妹黯然地说:到外面打工去,走得远一点……(本文中提到的名字为化名)(文/本报记者李罡 摄影/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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