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上海市开浴室、理发店将有新规矩,达不到标准有关部门将不允许开店。昨天市商委召开专门会议,透露了本市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拟定的有关开业标准。
据了解,本市将根据“总量适度,布局合理,适应需求”的原则,对开设的浴室、理发店制订初步的开业标准。其中的经营面积有严格的限定,原则上浴场的经营面积不得少于4000平方米,桑拿中心的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600平方米,一般浴池经营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对美发美容业的网点开业面积标准是,被称为美容的场所其营业面积不得少于50平方米,美发(理发)店营业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两者都经营的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0平方米,简易理发店的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理发店一般根据每居住2500人设一处,间距在200米左右,浴场、桑拿中心、浴池等网点的开设一般要相距2000米以上。
对沐浴业经营按摩服务的单位更有严格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按摩区域总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00平方米,按摩床要在20张以上。设置按摩厅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0平方米,室内长明灯离地亮度要在25勒克司以上,不得安装调光开关和反锁装置。(作者: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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