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 身为民警,却与社会上的不法之徒相互勾结,以引诱他人嫖娼,或将摩托车等以“小路货”的名义低价卖给他人为手段,对嫖客或买车人实施拘留、罚款,并从罚款中给不法之徒及卖淫女以提成。7月4日,原商水县公安局民警李玉全、董修堂、王正起、赵文海等人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查明:1997年至1999年,被告人李玉全、赵文海在商水县公安局控申股工作期间及被告人董修堂、王正起在商水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工作期间,与被告人王国玉、宋召礼等人预谋,以让王国玉、宋召礼等找妇女引诱他人嫖娼,或将摩托车等以“小路货”名义低价卖给他人为手段,大发“罚款”财。1997年1月3日,被告人王国玉、王和平(批捕在逃)让魏集镇谢庄村妇女郭某在平店乡红光旅社勾引潢川县卖大米的罗某并与其发生性关系,然后通知被告人李玉金、董修堂等以嫖娼罪名将罗某治安拘留,罚款3000元;1997年4月和1998年7月,被告又用类似的手段挣到“罚款”数千元。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李玉全、董修堂、王正起、赵文海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设置圈套,诱使他人违法犯罪;被告人王国玉、宋召礼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实施犯罪,为本案共犯。上述被告已经触犯刑律,应依法分别惩处。
此案庭审时间为期3天,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宣判。(于扬袁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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