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唐宜贵 李剑军 特约记者晓金 通讯员陈成)湖北京山县一名本应受到严惩的持枪杀人犯,却凭借一纸“检举立功”材料死里逃生,被判处死缓。昨日,荆门市2名警官3名法官在宜昌市中院公开受审,从而揭开其中的“蹊跷”。
这5名受审的政法干警是:原荆门市中院刑庭副庭长赵征兵、审判员吕宗慧,原京山县法院民庭庭长胡大东,原京山县公安局缉毒大队队长梁红旗及该局原监管科副科长蔡家华。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8年5月18日,被告人饶权(已终审被判死缓)因涉嫌故意杀人被京山县公安局抓获后,其胞兄饶建平(另案处理)为保住饶权的性命找梁红旗帮忙。随后,梁带饶建平到看守所与饶权会面,将早已从其它渠道得知的一毒犯隐藏在北京的消息告诉饶权。据此,梁红旗和蔡家华通过提审伪造了一份饶权检举立功的证明材料。
起诉书还指控,饶权被抓获后,饶建平还通过胡大东多次与吕宗慧接触,送给胡大东4000元,送给吕宗慧1.1万元(吕退还的3000元被胡据为己有)。饶权一案开庭后,饶建平又送给赵征兵2000元。在合议庭合议时,吕宗慧、赵征兵明知立功材料有假,仍予采信,并据此判处饶权死缓。
在昨日的庭审中,5名被告及其辩护人均进行了无罪辩护。饶权杀人案中死者的母亲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5名被告人索赔7.3万余元。法庭未当庭宣判。
据悉,此案经荆门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省高院指定由宜昌市中院异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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