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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最近,汕头市中级法院对伪造法院收条及法院工作人员签名,妨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损害审判机关及 工作人员声誉的陈子瀚依法实行司法拘留。 去年9月,汕头中院受理了原告中房集团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原告安徽省商业联合总公司分别诉被告国盟贸易有 限公司2宗购销合同纠纷案。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海物产公司总经理陈子瀚,作为两案原告诉讼代理人,为增大两原告在 贸易中的损失,于今年4月底5月初,伪造汕头中院收取原告两宗案件办案费用人民币6万元的收条及法院工作人员的签名, 向被告国盟贸易有限公司索款。(张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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