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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为孩子姓啥 酿出人命大案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2日 17:16 扬子晚报

  盐城电:日前,盐城市中级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53岁的吴以纯无期徒刑。  

  1996年初,该市城区青墩乡正东村村民吴以纯以第三代无论是男是女都随母姓等条件,将邻村青年金兆龙作为上 门女婿招进吴家。可当金兆龙儿子出生后,由于其哥哥生了女儿,金便坚持儿子姓金不姓吴,使原本和睦的家庭出现了激烈争 吵。今年5月23日,金出嫁的妹妹回门,夫妻俩前往探望,酒后回家又因一件小事使夫妻俩再度争执并纠缠,其岳父吴以纯 上前干涉,争执中,吴用木板砸女婿头部,又打其耳光,直至女婿服输认错才罢休。当晚,金兆龙出现头疼、呕吐等症状,吴 急忙请来村医,由于病情加重,金于次日凌晨死亡,公安部门尸检认定颅脑损伤。后吴主动投案自首。(吴敦 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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