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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直管公房房改工作将在年底完成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3日 12:31 南方日报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直管公房的确权工作,使广大市民能搭上房改“末班车”,市国土局对可售与不予出售的 直管公房范围进行了明确的划定。这是笔者昨日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的。

  据介绍,准予房改的直管公房主要有:已发拆迁公告、超过2年仍未签订拆迁协议,或已签订拆迁协议但仍未拆 迁的房屋;现租住直管公房属严重损坏房,但承担户单位愿意出资改造或维修后安全使用的房屋;厅房与厨厕分开、产权能分 割清楚的房屋;原租住直管公房,后因旧城改造、征用拆迁后,回迁或永迁已入住的,因产权属直管公房,开发商未办理产权 移交或房管部门未接管的房屋也可房改,日后再补办确权。直管公房原则上不准用于房改补购,但单位可将腾出的直管公房在 系统内调剂使用,并优先安排未参加房改的新住户房改。由市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部门职工和残疾人、高龄老人;符合福利 分房条件的未婚干部职工;因企业关、停、并、转而下岗、离岗的职工,均可办理房改。

  按照规定,不予房改的直管公有住房则主要有:党政、科研等机关大院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楼不可分割的 住房;有历史意义的住房;临处三级以上道路两旁的首层住宅;单家独院(户);危房、严重损坏房;私改房(经租房)和代 管房,包括征用拆除后所补偿的私改房、代管房;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不宜房改的房屋;夫妇双方从未在国家行政机关、全民 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的纯居民户租住的直管公房。

  据了解,今年12月31日福利分房就要结束,目前市测绘所、登记所和房改办等单位正在加班加点加紧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直管公房的出售工作一定要在今年底完成。记者李有祥、实习生李宜、通讯员陈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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