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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一邪教“教主”昨在湖南伏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3日 12:54 中新社网站

  长沙12日消息:中国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和强奸、诈骗犯罪案 主犯刘家国执行枪决。

  被告人刘家国、朱爱清分别系安徽霍邱县和湖南湘乡市农民,小学文化。法院查明,刘家国1989年加入“被 立教 ”邪教组织,因非法聚会,散布反动言论曾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教育释放后不思悔改,1992年年底,刘家国窜至湘 潭市, 自封“主神”,非法创立“主神教”邪教组织,朱爱清被刘封为“在上主”,散布“地球要毁灭,灾难要降临,要靠 主神来拯 救”等流言蜚语,培训骨干,发展教徒,非法聚会,扰乱了社会生产、生活秩序,致使一些信徒以所谓“国事”为 主而有田不 耕,有工不做,四处串联。

  此外,被告人刘家国在传播“主神教”活动中,采取“蒙召”手段先后奸淫少妇11人、幼女2人。

  《法制日报》报道说,湘潭中院经过审理,一审判处刘家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朱 爱清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宣判后,刘家国、朱爱清两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湖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刘家国的上诉,维持原审对刘家国的判决;对朱爱清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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