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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物资的私营业主唐某,日前被郊区法院南站法庭处以一点五万元的罚款。一九九八年八月,无锡某 汽摩焊管厂老板唐某因拖欠另一单位货款不还,郊区法院应债权单位的请求查封了焊管厂的货物。此后不久,唐 某竟将被封货物陆续变卖。法官发觉此事后,询问唐某为何这么做。唐某声称不知晓法院查封货物不可擅自动用,并说不能眼 看着钢管生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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