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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怎能扰乱法庭-陆良县法院庭审目击记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4日 04:58 中国青年报

  9月29日下午2时许,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在晾晒着稻谷的大院里,聚集着数十村民和一群警察,他们等 待着旁听即将开始的庭审。

  陆良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这天开庭审理一起警察涉嫌非法拘禁案,记者在庭审过程中获悉了此案梗概:1997年 6月13日凌晨,该县农村青年李赶平和严鹏京把一辆双排座微型车停在公路边,这对恋人坐在后排卿卿我我。这时,陆良县 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和几名联防队员驾驶警车路过,遂停车检查。据两名被控警察事后陈述,由于见李、严二人“ 衣冠不整”,可能是在“卖淫嫖娼”,就带回派出所扣押到次日。放走二人时,警察扣押了他们的微型车,并要求“找点罚款 来交”,每人3000元。李、严的家人对记者说,可能是心理压力太重,两名年轻人愁眉不展,不敢把实情告知父母,只说 “车被派出所租去用了”,李赶平卧床不起。事发后一周的一天早晨,李、严相约喝下剧毒农药自尽,双双死去。悲剧发生后 ,李赶平的父亲李小包变卖房产告状,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省公安厅等部门过问,陆良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两名警察 提起公诉。

  庭审正式开始。第一被告方春林按程序回答检察官和原告律师的问题。当原告律师质问,如果“衣冠不整”的人 都要被带回派出所接受检查,那么该检查的人就太多了,并希望被告解释何谓“衣冠不整”。被告说“比如把领带当腰带”。 尽管律师的表述超出了法庭调查阶段的范围,但应该由法庭提醒。

  大概是律师的义愤惹怒了旁听的当地警方人员,多名警察起身叫喊,声震屋宇,一时间法庭秩序大乱,连审判长 制止的声音都被淹没了。最后审判长不得不大声提示说:“请旁听的公安民警注意你们的形象!”吼叫声有所收敛,但并未止 息,有人还在骂骂咧咧。一名大约50余岁的男子喷着酒气、旁若无人地向其他人表示不满。这种混乱的状况持续了很久,审 判长多次指令法警维持秩序,但法警似乎也无能为力。

  庭审过程中,法庭内传呼机和手机的鸣叫声此起彼伏,有人为被告及其律师的表述而热烈鼓掌,婴儿稚嫩的啼哭 声多次回响在法庭中,一泡童尿顺着走道流下。法庭内竖立着醒目的《法庭纪律》和《旁听人员须知》,但无人理会。

  参加旁听的记者们认为,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混乱的庭审,“简直不可思议!”法庭是神圣的,任何人不能亵渎, 更不能在法庭上大耍所谓的“威风”。法律界人士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干扰法庭审理者,审判长可予以训诫或责令退出法 庭等惩处,严重干扰者可处以罚金或拘役。藐视法庭、挑战法律权威者鉴之:法庭上不得无礼!

  本报记者 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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