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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离婚女人董某为阔佬包养,却以能证明自己确实无工作为由而拒付 儿子
的抚养费。日前,其前夫许某抱着幼儿向荔湾区妇联求助。
据许某称,他今年32岁,是某国企职工,1996年经人介绍与25岁的 董某
相识,并于1997年结婚。许某因所在单位效益不好,每月收入从100 0多元陡
降至500多元。1998年6月,儿子出世后,原来做宾馆服务员的 董某辞职照顾
儿子,生活更显艰难。董某常骂许某没出息,是窝囊废。今年1月 ,董某不顾儿子年
幼,硬是和许某协议离了婚,并将儿子交由许某抚养,答应每 月付给许某300元抚
养费。起初3个月,董某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但自 5月以来,董某便以自己无
工作没收入为由拒付抚养费。许某起初相信董某,便 没有追讨。7月初,许某得知董
某傍上了一个“大款”,且已同居,以为董某自 会出手阔绰,救济他与儿子,便当面
向董某要钱。谁知,董某仍以自己无工作为 由拒绝,并强调阔佬只是其同居男友,并
非丈夫,阔佬给她零用钱,不能算作她 的收入。她坚称可以证明自己确实无工作。 (谢艳霞 李芙 黄秀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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