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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潜逃九年 步行回乡自首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6日 16:05 扬子晚报

  本报讯:14日,江苏省公安厅督捕逃犯、特大杀人犯罪嫌疑人宋春红在家人陪同下,到盐都县大纵湖派出所投案自首。 1991年7月20日凌晨,今年52岁的盐都大纵湖乡范村村民宋春红因婚姻问题,持斧闯入本村宋思华家,对宋思华、杨 兆英夫妇等5人的面、头部砍数斧,致杨兆英死亡,宋思华等4人受伤。案发后,宋春红潜逃。外逃9年间,宋靠拾荒、乞讨 为生。近来,他产生投案的念头,于9月底从杭州步行15天返乡。(瑞华 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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