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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炒股不还债 司法拘留十五天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8日 14:04 扬子晚报

  盐城电:日前,盐城市城区法院对有钱炒股,却不偿还到期债务的李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1992年,李某分两 次向退休工人杨某借款2.2万元,未在约定期间还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最后履行期为1993年4月 。但李在期限内仅偿还5000元。今年国庆期间,法院执行人员对其住房进行突击搜查,搜出价值两万元的股票,股票账户 存款单,1万元的银行存单及贵重物品若干。(吕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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