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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使用药物麻醉的方法抢劫他人钱财的湖北省广水市人郑海波,被崇文法院以抢劫罪判处4年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郑海波5月中旬来到北京,5月27日凌晨!时许,在本市崇文区某洗浴中心,郑利用为一同洗浴的周某买饮料 之机,将镇定药“三唑仑”放入周的饮料中并让周喝下。后趁周熟睡之机,打开周的更衣柜,掠走人民币400元、手包及手 表一块、金项链一条。7月4日晚,当郑海波再一次到该洗浴中心洗浴时被周某抓获。(刘润华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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