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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捉奸”敲诈触刑法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9日 11:40 无锡日报

  本报讯:仅仅为了在女朋友面前逞英雄,张某一口答应去帮未来的“阿舅”揭露其妻的奸情,不料帮忙过头触犯了刑 法。14日上午,北塘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今年3月,张某女友的哥哥顾某就其妻与薛某通奸一事找张商量,要求张某带几个人帮忙捉奸,张某当即答应。 同月15日晚10时许,顾某通知张某带人捉奸,张某认为在女朋友面前表现自己的机会来了。他先后纠集4人与顾某一起赶 到某民宅,将顾妻与薛某堵在床上。后张某要薛某写下“因轧姘头被捉在床”等内容的字据,并向薛勒索3万元。薛某不肯即 遭殴打,并被张某等人挟持到芦庄某养殖场关押。后薛某被迫写下“借顾某3万元和自愿赔偿3万元”的字据各1张。

  期间,张某胁迫薛某四处向亲友筹借得1850元,并声称准备将这笔钱交给顾某,同时继续在养殖场等处拘禁 薛某。(李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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