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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宝鸡第三看守所驻所干警在例行检查中,收到了在押人员李克宝递上的一份申诉状 。 李克宝在申诉状中说他是复员军人,7月29日因携带60元假币在火车上被抓获,刑事拘留后已被羁押了13 天,其间无人讯问,亦无处鸣冤申诉,听其他在押人员说驻所检察人员执法严格,办事公道,故写好诉状,请求检察干警帮助 。 检察干警立即将此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在调查中得知,李克宝在河西堡购物时,误收了60元的假币,后 在火车上购物时被列车员和乘警发现,以涉嫌持有假币罪将其拘留。 据此,检察机关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将李克宝立即释放,保护了无辜者的合法权益。 (隆贇 刘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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